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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医疗惠民”优惠政策规定及费用减免流程图

发布时间:2019-3-13点击量:

我院认真落实“医疗惠民”工程,按照《河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》及《唐山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》相关规定,在我院就医且持有相关证件的低保对象、五保户、优抚对象(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、在乡复员军人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、享受定期优抚的烈士军属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、病故军人遗属、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退役人员和涉核部队退役人员)可享受“一免三减”优惠政策,即:免收挂号费、减收5%的治疗费(不含材料费)、减收10%的检查费(不含核磁、一次性耗材)、减收50%的住院床位费。

咨询电话:0315-3725800(门诊患者)

0315-3725357(住院患者)

0315-3725874(行 风 办)

 

“医疗惠民”费用减免流程图